第三百零四章 财神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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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五迎财神,这是庆国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今年也不例外,天将将蒙蒙亮,便能听到外面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了。

余欢被吵的睡不着,酒楼整修是个大工程,才修了十几天,只完成了大半,若是想要开业,恐怕还要等大半月才行。

昨日对了帐,和成衣铺老板娘的合作挣了五百多两银子,这还只是抽取了二成,可见这老板娘今年真真是赚大发了。

昨日她又来了一趟,说是想要一些新的款式,余欢去了一趟南央,见了那边的穿着打扮,又融合现代的风格,改造了几件,让这老板娘拿去做成衣服试卖。

今日财神节,他们以后可是要做生意的,这财神节自然不能错过,也是要拜一拜的。

余欢昨晚上提起这事,一大早秦梧便起床去了集上,买回来乱七八糟的香炉和财神画像,大大咧咧的贴歪了家里,看到余欢哭笑不得。

不过信则有不信则无,余欢相信这财神爷迎回家,来年一定是财富双收的。

自从余欢和成衣铺合作以来,便热衷于给秦梧设计衣服,今日这件便是余欢让老板娘给秦梧单独做的。

黑色短襟上绣

着暗色云纹,领子是高挺的立领,衬得人越发精神,下身也无寻常繁复的衣摆,而且利落的阔腿长裤,将裤子塞进银黑色长靴中,可谓是英姿飒爽好儿郎。

想到时秦梧刚换上这一身,不自在的从更衣室出来时,老板娘的眼都直了,非要买下这件衣服的设计图,也要放到店里卖。

不过这是余欢专门给秦梧做的,哪里舍得让别人也穿,二话不说拒绝了老板娘,听闻老板娘还遗憾了好久。

而此时秦梧就站在余欢面前,看着他越发沉静的面容,余欢不禁感慨的说,“小秦梧,你可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不及欢儿十之一二。”秦梧被余欢夸奖了,心里自然是高兴的,不过在他心里,没有人能比余欢更好看。

“你和我比做什么。”听到秦梧这样说,余欢捂脸,他们俩有什么可比性啊。

秦梧不知说些什么,低下头继续看到手中的兵书。以前他看着游记,看着史书,却从未想过看兵书,但这些知识如今他却急需汲取。

余欢对这些兵法不甚了解,但却觉得秦梧最近越发稳重了,似乎成长了许多。

“最近有什么打算吗

?”余欢问他。

“若是能先征集一批人马,送去山中让戈尔丹操练,等这一批训练的差不多了,便能让这些人去教下一批。”

这件事秦梧也想了许久了,一次性收揽太多人,恐怕目标太大,若是被有心人看到,怕是会坏事。

先练出一小批人手,便可挑选其中的精英做领队,暗卫到底不是他的侍卫,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总不能一直拴在他身边。

隐隐约约的,余欢似乎能看到秦梧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势,这种气势并非一朝一夕,或许不经意间秦梧已经有了变化。

“怎么了,欢儿,不舒服了?”见她不说话,秦梧皱起了眉头,将书放下快步走过来。

余欢于是笑了,不管怎样,她还是自己的小秦梧,这一点没变就是了。

她摇摇头,起身去床下拿出一个铁盒子。

破破烂烂的铁盒子,上面的锁也是锈迹斑斑,看着便不值钱。

余欢从怀中取出钥匙来,轻巧的打开,里面却是厚厚的一沓银票,看厚度,至少也有千两。

想不到如此破旧的盒子,竟放了这么多钱,若是真让贼看到,怕是也不会在意这么一个破铁盒

他的欢儿还真是会想办法,竟是一招瞒天过海。

“笑什么,被我的机智折服了?”见秦梧似乎隐隐约约带了些笑意,余欢睨了他一眼。

秦梧正色,严肃的说,“没有,欢儿本就机智过人。”

眼下是说正事的时候,两人也不过是打趣了两句。

“这是一千三百两银票,咱们从京城挣得钱,我没都带出来,存在京城外的钱庄里,这是让西穹偷偷去取来的。”

这一路经历了追杀和抢劫,怎么可能剩下这么多银子,索性余欢聪明,将钱存在了钱庄,否则他们连点起步资金都没有,在南疆的生活将步步维艰。

“这五百两,是近日挣得,酒楼还要流动资金,你便先拿那些去用吧。”

养兵一事,最是耗钱,余欢深知其中道理,更是要快些挣银子,一来秦梧的毒还需要珍贵药材制药,二来如今要开始养兵了,马匹,武器,人手,哪一样都要花钱,真真是花钱如流水了。

“辛苦你了,欢儿,我……”秦梧一想到余欢为自己做这么多,便心里觉得不舒服。

余欢却捂住了他的嘴,“秦梧,你要做的,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如今民不聊生,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边境战火四起,而且你和秦栋,还有深仇大恨,只有你强大起来,这一切才能改变。”

一个普通的百姓,突然一跃成为皇子,所有的重担突然压在了秦梧的身上,明明他才是最辛苦的那一个。

两人互相都理解彼此,深深的对视了一眼。

秦梧将银票收起来,对于南疆他并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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