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偶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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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忙起来,也就忘了这一茬了。

当天晚上,余欢还和前一天晚上一样,硬是跟秦梧挤一个被窝,攀着他睡觉。

秦梧还真的又一次挺住了,虽然有些艰难。

第二天一早,余欢又拿着香皂去了集市上。

上次卖得好,这一次她又多做了一些,只有味素,还是原来的那些。

来买香皂的人果然多了一些,她也省了力气不用喊了。

味素也卖出去了几瓶,最后香皂卖完了,余欢才收摊。

周围的人见她东西那么贵,还卖得那么快,不由纷纷议论。

余欢不回头也知道她们说什么,她根本就不在意。

依旧按照以往的惯例,卖出去一些,就要添进来一些原材料。

走走看看,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来回的徘徊着。

他搓着手,目光盯着那脂粉摊,来回踱步。

看到这里 余欢不由笑了,余广才在这个时候买胭脂,总不至于是给李氏的。

至于是给谁的,可就不好说了。

余欢不免有几分高兴,当初李氏在余家那可是作威作福的,现在瘫痪了,别说余广才了,就是家里几个孩子都没有

听她话的。

现在的李氏,就是个摆设,余老太能给她口饭吃,已经是天大的恩德了。

余欢想到这里,不由走上前:“大伯怎么在这啊。”

看到余欢,余广才显然没那么高兴:“溜达溜达,不行啊?”

“那倒没有。”余欢笑了笑,就开始挑选胭脂。

最后选了一个很是艳丽的颜色。

“大伯,这个是我给小颜选的胭脂,你回去帮我给她。”余欢说道。

听到这话,余广才接过了胭脂:“她那么小,用什么胭脂,我没收了。”

说完,就将胭脂收进了怀里。

余欢也不争辩,转身离开。

实际上,只是转个弯的功夫,她就跟上了余广才的步伐。

只见余广才兜兜转转的,进了小巷子里。

然后就看到他与一妇人在那小巷子里汇合,两个人很是亲昵,搂搂抱抱得,果不其然,那胭脂被余广才送给了那妇人。

妇人接过胭脂,眼中一喜。

余欢瞪大了眼睛,她这才看到了那妇人的正脸,可不就是那余家的邻居刘柱媳妇么。

原本李氏厉害,余广才有贼心没贼胆。

现在可不一样

了,李氏成了食物链最底端的人了,根本没人会怕她。

余欢看了两眼就离开了。

或许,她这一次的推波助澜,可以再大一些,让李氏受到更大的打击。

埋在心底的恨意是不会那么轻易就消散的。

想到这里,余欢微微叹了口气。

回到家中,赵氏正在喂鸡。

“娘,秦梧呢?”

“他去山上了。”赵氏说完,有些无奈:“我说什么他都不听,非要去,天总觉得这么大一个家,全让你一个女人才承担有些不对。”

余欢也知道秦梧的想法,可是他身体还没恢复。

“都一家人,谁干活还不是一样的。”赵氏自顾自得说着:“当初要不是他,咱们娘俩现在还喝西北风呢。”

赵氏就是这样,心地纯良,没有那么多有的没的,她知道秦梧没有爹娘,所以对待秦梧也像自己儿子一样。

“拦不住他的,娘我饿了。”

余欢说道。

赵氏擦了擦手:“行,娘给你去做面去。”

有家的感觉真好,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前世余欢救死扶伤,整日与毒舌草药为伍,她是神医圣手,却少

了那么一点人情味。

吃完了饭,余欢就背着背篓上了山,一边找秦梧,一边踩一些草药。

只卖这些东西,还是远远不够的,她要赚很多很多钱,才能给秦梧解毒,这样,他的眼眸就会与常人无异了,也就没人再说她是天煞孤星,距他千里了。

走了半天,草药踩了一筐,却没看到秦梧的踪影。

余欢只能郁闷的回家了。

直到晚饭十分,秦梧才满身泥土的回来。

“怎么才回来啊。”余欢急忙上前去迎他。

只见他露着得意,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只人参,递给了余欢。

“你从哪弄来的?”余欢惊讶的看到。

“正好遇到了,就随便挖出来了。”说完,他就闷闷的去洗脸,换衣服。

人参可不是那么嗨挖得,余欢不是不懂,像那些大人参,可是要挖上几天呢。

秦梧给余欢的人参不大,但是根须完好,挖得时候也费了不少力气。

据说着东西不能用铁器挖,还要用红线绑住,免得它化成人形跑了。

余欢走到秦梧身边,一把抓起他的手,果然,手上有些指甲都秃了,还

有那么两根手指,都流血了。

“你是傻瓜吗?为什么非要用手挖。”余欢气愤的说完,又想起他是以打猎为主,身上不可能备着挖参的工具,转而说道:“不挖也行啊,干嘛非要弄伤自己。”

秦梧认真的说道:“你太瘦了,应该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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