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味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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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的竹篮很重,她不由把竹篮放到了脚边,看着那蓝顶的马车。

马车帘子动了动,不一会儿,王公子从里面钻了出来,看到余欢,脸色不是很好,似乎还带着不情愿的样子:“上车。”

“不用了,乡下人没那么娇贵。”看到是王公子,余欢抿抿唇,提起了竹篮继续往前走,根本不在去看他。

从来没有女人会这么拒绝他,难道余欢真的对他不再念从前的情谊了?!

想到这里,他不快的下了车,追上了余欢:“有马车不坐,非要遭罪。”

余欢不搭理他,快步往家走。

“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执拗呢?跟那样一个人在一起有什么好的,不如跟我在一起,哪怕只能给你妾的身份,你也衣食无忧。”王公子贼心不死的说道。

“宁做穷人妻,不做富人妾。”余欢听他说话就觉得生气,昨天憋的气似乎要一股脑全都散出来:“有这个时间,你不如管好你的媳妇,今天跟这个参合参合,明天去那里挑拨挑拨,若不是你不作为,她也不至于这个样子,

亏你还是个男人!”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莺莺又怎……”

“自己的媳妇,自己去问去,还有,马上快要到村子里了,你别再跟着了,我可不想再投湖一次,若是再有流言,那么我敢保证,投湖的肯定是你。”

余欢威胁的说完,就看到王公子没有继续跟着了。

刚刚走到村口,就看到秦梧正在那里等着。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饭都凉了。”他走过来,拿了余欢手上的竹篮,就往家走去。

余欢没说话,也跟着走了回去。

房间里已经点了蜡烛,这才勉强有些光亮,桌子上摆着一碗素菜面,一盘炒青豆和一盘腊肉。

“我早就做好饭了,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这饭菜热了三遍。”秦梧说完,拉着余欢坐下。

这还是那男人教他的,他性子清冷,并不懂得如何去哄女孩子开心。

看到这些饭菜,余欢气也消了一些:“辛苦你了。”

秦梧见余欢跟他说话了,有些高兴:“其实我做饭不好吃,所以也不好意思轻易做给你吃,还是那少爷说,这

样可以讨你欢心,看来他说的是真的。”

听了这话,本来还带着笑意的余欢冷下脸:“你连哄我还需要别人教。”

不出所料,秦梧今天继续要在厢房里过夜了。

之后的几天,余欢没有出门,也没搭理秦梧。

拿着猪胰子又做了一些香皂,然后就开始晒那些小鱼虾。

晒干之后的鱼虾有些硬,放在热锅里炒一下,然后再捣碎,这样每每炒菜的时候放上一些,很是鲜美。

“你这是在做什么?”少爷见余欢在捣一些粉末,不由问道。

余欢笑着说道:“这叫味素,是一种调味料,菜里面有这种东西才特别好吃。”她今天很开心,因为已经十天了,赵氏肯定会在今天回来的。

“真的啊,闻着怪怪的,似乎有一种腥臭味。”

“什么腥臭味,这个叫味素。”余欢说完,将味素放在了罐子里,然后又拿藤条编小竹筐。

香皂的形状好看是一方面,还有就是装它的盒子。

少爷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拉着他的管家一块去了后山溜达,还带了一

瓶酒。

秦梧这几天没有上山,总是不远不近的待在余欢身边,让她能时时刻刻的看到自己,只是他不上前搭话,也不解释今天前的事情。

院子里就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余欢总是时不时的看看他。

毕竟一个一米八多的身高,腿长有腹肌的男人,让她忽略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张俊俏的脸。

余欢不得不承认,当初她看到秦梧的时候惊艳了一把,同时也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

“那个,秦大哥在吗?”

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

余欢向门口看去,只见是余莺出现了。

她穿着一身粉色的纱裙,一双小脚上,小巧的绣鞋格外引人注目。

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站在门口那里搔首弄姿。

“你来做什么?”本来余莺就很少出现在村子里,毕竟嫁进县城了,但是李氏到现在还没醒,她也一直在伺候着。

余莺看了余欢一眼,眼中全是嫌弃:“我也不是非要来的,只是有事要问问秦大哥。”

当初她刚认识

王公子的时候,也是管王公子叫王大哥的。

余欢呵呵一笑:“我相公正在忙,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问我。”

“你懂什么?”余莺说完,越过了余欢,走进了院子:“秦大哥,叨扰了,只是我实在没办法了,才来问你的。”

秦梧知道当初余欢跟他生气就是因为余莺,现在他哪里还敢搭理:“有什么事情你跟欢儿说。”

“她也不知道的啊,那天我的玉坠丢在山涧里了,但我记性不好,找不到那个地方,我知道你熟悉那里,能带我去找找看吗?”余莺温温柔柔的言语,让人不忍心拒绝。

“你可以让王公子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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