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爱吃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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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林晚端出做好的三菜一汤,招呼路晋过来吃饭。

本来路晋心里还有些小气,坐在沙发上不肯挪步。但这会儿饭菜的香气飘出来,倒是勾得他肚子里的馋虫真的有些饿了,便自觉坐到了餐桌前。

林晚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刚刚那点小不愉快,她没放在心上,这会儿,积极地招呼路晋品尝她做的菜。

“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自己简单做了一点,下次你有什么想吃的,可以告诉我。”

说着,用公筷夹了一块五香回锅肉给路晋,道:“你尝尝看这个,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这是他俩人第一次一起吃饭,虽然是合法夫妻,但毕竟不熟,怕路晋会介意她的口水。换做是她的话,也会介意陌生人的口水,所以才多备了一双公筷,双方都自在些。

不得不说,这个小细节确实博得了路晋的一点好感。

路晋看着林晚真诚的态度,想着:好吧,那他就大人有大量,原谅她刚刚的无礼好了。

路晋咬了一口回锅肉,点点头,点评道:“嗯,还可以。”

这个评价对于一向挑剔的陆总来说,已经算很高的了。

路晋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虽然这菜外表看上去不咋滴,但有一种外面五星级酒店没有的亲切感。

路晋这个人吧,挑剔惯了,标准也高,又发惯了号施令,所以他给出的评价通常都不会太满,为了能激励下属更好的进步。

所以他的这个“还可以”,是真的觉得林晚的家常菜水平,已经很好了。

回锅肉这东西虽然好吃,但是容易长胖,他自律性强,又要保持完美身材,自然不能放纵自己吃多了。

但是林晚听了路晋的评价,却并不这么想。

就觉得他好像说得有点勉强。

可能是像他们这种当领导的,吃惯了外面高档酒店的商务餐,瞧不上她们这样简单、朴素的家常菜。

外面饭店的菜林晚也是喜欢吃的,但是为了省钱,并不会经常下馆子。

而且她觉得,外面的菜虽然好吃,但是为了照顾到口感,重油重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调味料,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还是自己做的放心一些,便宜、安全又卫生。

既然有人不懂得欣赏她做的菜,那她就自己独享好了。

她还乐得高兴。

之前在妹妹家的时候,为了给怀孕的妹妹补充营养,林晚也没少买肉来做。但几次之后,就发现妹夫的脸色不太对,估计是生气她这个姐姐花钱多,奢侈。

虽然妹夫没有明说,可是从那以后,林晚每次买菜,肉菜只买少少一点,分量刚刚够一个人吃饱。

妹夫还会时常夹肉菜吃,林晚却再没有主动夹过肉进碗里了,只想留给妹妹吃。

她其实是挺喜欢吃肉的。

林晚也不再热情地招呼路晋夹菜,自己给自己夹了一块回锅肉,欢快地吃起来。毕竟这满满一桌菜,也是花了不少钱和心血的,不吃完可就浪费了。

路晋虽然嘴上不说,但今晚着实也比平时多用了半碗米饭。

但是那饭量,在林晚看来,完全就是吃不饱的。

两个人埋头苦干,不一会儿,就将桌上的三菜一汤烧扫了个精光。

由于有刚才洗菜被嫌弃的前车之鉴,这回路晋倒是聪明的没再提帮忙洗碗,反正他也从来没有自己洗过碗,平时自然会有佣人来做。

放下碗,路晋自己坐到沙发上看新闻去了。

林晚则自己麻利地收拾了桌子,洗了碗筷,还顺带把厨房给打扫了。

林晚收拾完出来客厅没看见路晋,想着他估计是回房忙自己的事去了,便拿了遥控自己在客厅看电视。

可惜电视节目实在有些无聊,根本看不进去。林晚拿了钥匙,到楼下转转,就当饭后散步吧。

林晚沿着小区大门一直走,走了好几公里,街边嬉戏玩耍的行人、小摊也越来越多。

东城是个繁华的大城市,现在是晚上八九点钟,街上却不显冷清,这个点,正是小摊贩出来摆摊的好时候。卖什么的都有,有卖好吃的,有卖小玩意儿玩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

因为深湾壹号是高档住宅区,所以周边都不让摆摊,这边管的不严,人流量也大,就比那边多了很多烟火气。

本来是出来散步消食的,不知怎的走到了烧烤摊前。

林晚被街边卖烤串的香气勾起了馋虫。

她自己晚饭是已经吃饱了,但想起某人今晚或许还没吃饱呢。

本意好心请人吃饭,却害人没吃饱,她自己也过意不去,就想着打包一些烤串回去给路晋。

林晚觉得自己还是挺大度的,虽然做的菜被某人嫌弃了,但自己却还大方的帮他打包宵夜。

虽然心里会有些不开心,但并不会真的因此就生路晋的气,毕竟每个人的口味不同,也可以理解。

“老板,帮我打包一份烤串带走。”

“好嘞,美女你要什么你自己看,选了放到篮子里。”老板应着,赶忙递个小篮子给林晚。

烤串摊生意火爆,老板忙着低头烤串,都顾不上林晚。

林晚自己捡了十几份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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