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歌与林松(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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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晃她的肩膀,试探叫了声:“暮歌?”

依旧一动不动,伊笙带着一脸疑惑低下头凑近她的脸,果然听到了呼噜声。

强行被拉来的伊笙不但付了当晚的所有酒水费,还不得不打了辆车,将睡得东倒西歪的醉鬼歌拖了回去。等她将醉鬼歌安置在床上,替她脱了外套,又擦了把脸,已经是半夜,累得澡都没力气洗,瘫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伊笙去上班,明暮歌还没醒,她只好将早饭放进冰箱,并给她留了言,提醒她,吃的时候记得热一下。

林菁菁显然也听说过昨天明暮歌吓跑林松的事,先是以工作为名,跑去林松的办公室“嘲笑”了亲哥一番,又笑嘻嘻回头对伊笙说:“咱们大林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我们小暮歌,真是天生的克星,一物降一物。”

林松放下手头的文件,无奈又疲惫地捏了捏鼻梁,向亲妹讨饶:“你明知道我躲她是为什么,就不要说风凉话了。”

“我还真不知道。”林菁菁在沙发上坐下,幸灾乐祸冲着林松笑,“暮歌小的时候,多可爱,我们都爱抱她,逗她玩,就你不愿意靠近她。那个时候她可没搅黄你的初恋,挖你看上的女画家的老底。”

“是我不愿意靠近她吗?是她不喜欢我,每次一见我,就到处找蚯蚓,往我身上丢。”林松想起小时候受到的惊吓,就一脸一言难尽。

站在一旁当背景的伊笙,听到这里,脑海里自动浮现出小小的暮歌捏着蚯蚓往高她半截的小少年身上扔,少年被吓得“花容失色”但又强装镇定的画面,一下子没绷住,笑出声来。

林松看了伊笙一眼,伊笙慌忙道歉:“对不起,林总。”

林松笑了笑,表示不要在意,但脸上的表情却有些难为情。

林菁菁也捂着嘴笑起来,“说来好笑,暮歌是怎么知道你怕蚯蚓的?”

“母亲在她面前提过。”说到过世许久的母亲,林松的表情缓和了几分,“我只是奇怪,那时,她才不足三岁,怎么会牢牢记住这件事,并且乐此不疲用它搞恶作剧?”

“暮歌从小就是个鬼灵精。”林菁菁也想起了小时候,表情变得温柔起来,“那个时候,我们两个经常与朝闻、暮歌一起过暑假,无忧无虑,真是让人怀念。”

林松不置可否,皱了皱眉,看向林菁菁,“总之,在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我是不会见她,更不会看她的画,你不用再说了。”

林菁菁深知哥哥的脾气,一旦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能轻易说动的,只好笑眯眯看着他,意味深长说:“知道啦,我不说就是。”

跟着林菁菁离开林松的办公室,伊笙看着忍不住问林菁菁:“林总,明小姐如果想签约林氏,为什么不直接找您?”

林菁菁摇摇头,也是一脸的困惑,“我也不知道,难道是因为我哥是唯一一个没夸过她的画的人,她觉得攻略我哥,非常有挑战性?”

伊笙歪了歪脑袋,表示自己理解无能,“明小姐还真是有个性。”

“古灵精怪还差不多。”林菁菁笑起来,“我们这群人就属她最离经叛道。不过,她也是最勇敢的,毕竟完全放弃家族的庇佑,去过那种流浪的生活,不是谁都有那个勇气的。”

伊笙想了想明暮歌吃东西那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顿时对林菁菁的话产生深深的认同感。

下班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暮歌半死不活地躺在沙发上,抱着头在哀嚎,“我脑袋里好像有人在蹦迪,下次再喝这么多,我就是猪!”

伊笙哭笑不得地走去厨房,给她倒了杯水递过去:“吃饭了吗?”

暮歌就着她地手喝了口水,有气无力地摇摇头,“吃不下,胃里好像有个孙猴子拿着金箍棒,这里捅捅,那里捅捅。”

伊笙再次被她地比喻逗笑了,把水杯塞到她手里,“多喝温水,把他淹死。”

暮歌捧过水杯,小口小口喝,幽怨地四十五度角望天,“房客小姐,我昨天是不是很丢人?”

伊笙已经走去了厨房,正洗手准备煮点粥当晚饭,闻言,忍不住笑起来。昨天,她确实是闹腾得够呛,但是也不是谁都能将林氏那位一向风度翩翩,儒雅镇定的大林总吓到落荒而逃的。

“不丢人。”伊笙说:“我觉得你很英勇。”这话不是讽刺,是真心的。

“是吗?”暮歌捧着水杯幽幽叹气,“画再好有什么用,他都不看。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道。”

伊笙从厨房里伸出头来,“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找我们小林总?挖掘画家一向是她来负责的。”

“你说菁菁姐?”暮歌回头看她,然后摇头,“不能找菁菁姐,菁菁姐太喜欢我了,一定会放水的。我宁愿不出道,也不想当一个名不副实的水货画家。”

伊笙忍不住对她的自信和骨气表示赞叹,鼓励道:“你一定能征服大林总的。”

“谢谢啦。”暮歌叹气,自顾自嘟囔:“要想想办法,怎么才能让他看我的画……下个月林爷爷八十大寿……”

伊笙听不到她在嘟囔什么,索性不去管她,专心煮粥。

雪白的米粒在清亮的鸡汤里翻滚起来,香气扑鼻,伊笙吸了吸鼻子,不知怎么地就想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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