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章灯光夜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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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不好,不过我现在借助在别人家里,客随主便,我不好挑剔那么多,省得给主人添麻烦。”温华随口回答道。

季明豪夫妇注重养生,饭菜一律清淡,不过,温华骨子里喜欢重口味点的,清淡的菜肴吃久了,她的胃是满足了,可她的舌头都快废了。

童话淡淡地看着前方的路,嘴角的微笑有些凝滞。

借住在别人的家,这个别人,应该就是季庭易的家吧……

温华的车技十分娴熟,按着童话的指引,平稳地驾驶着,恰好经过SA总部大楼时,她随意地问道:“对了,童神,你在附近工作?”

“对,就在附近。”刚刚经过的SA就是了,童话默默在心里补充道。

“冒昧地问个问题,你玩游戏的技术这么溜,该不会是在游戏公司里工作吧?”温华忽然对童话的职业产生了兴趣。

“你猜对了呢,我确实是在一个游戏公司里工作的,是个剧情策划师。”童话倒没想着隐瞒,反正她的职业光明正大,没啥不好对别人说。

“不过,我是近半年才加入游戏公司的,之前在另一个小公司工作。”

温华了然地点点头,忽然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指了指刚刚经

过的SA问:“SA你知道吗?就是靠《末日迷宫》起家的那个大公司。”

童话笑着说:“知道,我正好就在里面的游戏策划部上班呢。”

温华帅气地打了个响指,语气十分高兴:“哈哈哈,这也太巧了,原来你是庭易的员工啊。”

庭易……

多么亲昵的称呼,童话跟季庭易认识了这么久,从来都没有这么亲密地称呼过他,高兴的时候,就喊“季庭易”,不高兴的时候,喊的是“季猪蹄子”,生气的时候,喊的是“季总”。

童话忍住心里咕噜咕噜冒着酸气的小情绪,尽量平和地问:“你认识我们老板?”

“嗯,认识。”温华想了想,决定还是先不把自己借住在季家的事情说出去了,她轻描淡写地说,“我们曾经在一个大学里念书的,算是同窗吧,不过他是早我两届的学长。”

提起季庭易,温华的语气有些许的不耐烦,只是她掩饰得极好,不注意听,很难察觉出来。

相反,童话此时的脑子里,已经被“同窗”这两个字占领了,嘴角的笑容差点就撑不住,她感觉自己的脸快僵了。

原来,他们是认识的,而且早在自己以前……

“对了,告诉你个好

消息吧,我很快就要加入庭易的公司,跟你当同事啦。”说到这里,温华的笑容真诚了许多。

仰慕已久的游戏大神,即将跟自己一个公司工作,每天上下班都可以凑堆一起玩游戏了,这更是增加了她加入SA的期待值。

毕竟,天天跟季庭易那副扑克脸打交道,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有童神在的话,好歹还能有个一起玩耍吐槽的小伙伴啊。

温华是没想到,自己跟童话之间这么有缘分,两人“臭味相投”,又即将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简直不要太爽哦。

童话愣了半晌没说话。

她的心里正被温华刚刚所说的话,给唬得大脑宕机了,温华要加入SA了?

“童神,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高兴过头了?”温华正奇怪着,怎么聊着聊着,童神就不出声了,她扭头看了童话一眼,发现她的脸色有些难看。

“童神,你看上去不太好,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要不咱们先去一趟医院吧?”夜宵什么时候吃都可以,身体要紧哇。

“医院”这两个字,瞬间将童话的思绪拉回了现实的轨道,她赶紧摇头:“不用不用,我……我是太饿了,才这样的,你别担心。”

那我开快一点吧,千万别饿伤了脾胃。”温华最近听季夫人大谈特谈养生经,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知道一些。’

有了童话这个本地通在,要发掘C市的地道特色美食,简直是如鱼得水,探囊取物一样的简单。

温华在童话的指点下,将车子停在了一个小公园附近,然后两人步行穿过了一片灯光夜市区。

C市最出名的宵夜烧烤街就在灯光夜市的尽头。

温华自小在国外出生,在国外长大,头一次回国,也是头一次见识到所谓的“灯光夜市”,她和童话穿行在各色各样的小摊中时,眼神一直留连其中,看到什么都充满了新奇感,一脸的跃跃欲试。

童话看出来了温华对这些小摊感兴趣,便提议道:“要不咱们先去瞧瞧吧。”

温华先是一脸兴奋地正要点头,可随后想起了童话一晚上没吃东西,担心她饿坏了,便拒绝了童话的好意:“不了,吃饭比较重要,你今天晚上还没吃过东西呢。”

童话有些诧异,温华出身豪门,可是身上真的没什么豪门千金小姐的架子,性格爽直,平易近人,而且也很会为他人设想,这样的女孩子,当朋友是真的一流。反观她自己,

一直纠结着情情爱爱那点子事,真特么小家子气啊。

一想到这儿,童话忽然像是想通了似的,她决定把心里对温华的那一点儿芥蒂通通扔到大西洋去。

滚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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