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背负鬼神之人,行走的鬼神巢穴(1 / 2)
“真是一个有趣的老爷子。”林参商夹着书帖,和张烟漫步于江边。
淡淡的水雾随风而动,化作各种模样,漫天星河倒映,随波涛起伏,粼粼光影间,似乎是有无穷的隐秘藏于其间。
“我见过那么多的人,也不是所有的老爷子都这么开明的。”张烟的个子比林参商矮一点,此时她跟在林参商的背后,整个人都被林参商的影子给遮挡起来。
她并不希望林参商对形形色色的人有过高的期望——期望越高,就越是失望,失望越多,就越是偏执。
对林参商这样的病人而言,偏执,就是一味无解的剧毒。
“真要说起来,我四处旅行,见过的人形形色色不下十万,要论及开明大度,爽朗不羁,赖老爷子怎么也得算前十了。”
“可谓是万里挑一!”
林参商很清楚,张烟的目的,是想要告诉他,不要奢望所有的人,都如同赖老爷子一样好打交道——可他本来就没有这样的想法。
人与人,从来都是不一样的。
“万里挑一,我自然是信的。”林参商拍了拍自己夹着的书帖,“不是万中无一的人物,又怎么写得出这样精神力量的书帖来?”
说起来,林参商和张烟,明明林参商才是师兄,和实际上,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都是张烟向林参商说教,传授‘人生经验’,毕竟,林参商虽然大一些,可他从出生到现在,活动的区域基本是三点一线,一张白纸一般,而张烟就不一样了,全国各地,基本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她的脚步,论见识,林参商连张烟的皮毛都比不上。
至于说林参商在网上和人交流沟通的经验,嘿,网上和现实,能是一回事吗?
若真的是有人拿网上的交流经验和沟通方式来办现实的事,只怕要不了两天,腿都要给人打折掉,而且还是自己亲爹亲自动的手。
……
“天华文苑,好地方啊。”到了章山朋友住的地方,林参商也忍不住感慨起来。
章山的朋友住在天华文苑,这地方林参商虽然不出青城山,但也是听说过的,算得上是他们这边最出名的学府苑了,天华文苑出门,就是最好的中学。
故此他们这边的人家,不管是大户还是小户,但凡是有点儿办法的,都一门心思的想着搬到天华文苑来。
至于说天华文苑的房价——按照林参商在点站的收入,不吃不喝的话,大概五年左右,就能买得起一架横梁了。
“别说,还真是。”章山同样是点着头,言语之间,似乎有些酸溜溜,“前几年的时候,大家还都是一样的苦哈哈,用尽力气的也就能解决个温饱,全家吃喝不愁,不过就这几年,不知道这厮走了什么运道,生意笔笔有赚头,股票也是个个大涨,一下子就成为有钱人了。”
“那可真是难得的好运气。”张烟都忍不住唏嘘了一句——做生意的,无论怎么说,都是有亏有赚,那些挣钱的,也只是亏得少赚的多而已,像这种几年的生意做下来,一笔都没有亏过的生意,那都得翻开刑法一个一个的对。
只不过章山既然带了他们来,那说明他这朋友的生意,都是能见光的。
如此,张烟就更加的好奇了。
还有股票。
股票有多么险恶,张烟也是知晓的,那些号称做庄的,都不知道进去了几个,买股票一次都没有亏过,那得是什么神人?
偏生这样的神人,还笃信鬼神,认为自己中了邪,这就更让人觉得好奇了。
“难道就真的像他们说的一般,这世界上,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心虚?”
在保安那里做了登记,又拨通了电话过后,没多久,便有人来接林参商一行人。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章山的那个朋友,李汶翰。
看着那缓缓而来的身影,林参商的眉头便忍不住的跳了起来,他的手更是不经意的兜进了自己的衣袖当中——他换来的那一幅书帖,就藏在他的袖子里面。
按章山的说法,这李汶翰,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可此时出现在林参商面前的这身影,别说四十了,便说他是八十,都有人信。
林参商换字的赖老爷子七十多的人,可他要是和这李汶翰站在一起,说是父子都有人信——赖老爷子是那个子。
这李汶翰的虚弱,可想而知。
林参商理头发一般,扣了扣眼镜架,睁开苍天之眼往李汶翰身上这么一看。
不看还好,一看,林参商几乎是要转头就走。
就和他一开始的猜测一般,这李汶翰,是真的被鬼神给纠缠上了。
而且纠缠他的鬼神,不止一位。
“一二三四五六!”
他身上的鬼神,足足有六位之多。
此时,他背着六位鬼神循着林参商等人而来,便如同是一个活生生的鬼神血肉巢穴朝着众人而来,要将他们给吞没一般。
看着这一幕,林参商几乎便是要在那鬼神还不曾察觉到他的时候,便抽身便走——唯一让林参商停下来的理由,则是那李汶翰所背负的六个鬼神当中,其中一位鬼神所显露出来的爪子,和老民警程建设肩膀上的爪子,一模一样。
林参商瞥了一眼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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