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杀人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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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一身汗后,孔方顿时浑身轻松。佣人为他备好热水,泡完热水澡,他已经生龙活虎,精神抖擞。

孔方病愈的消息传到方世清耳朵里,开始她并不相信。

虽然她只醉心于武学,但是方家毕竟是开药房的,耳闻目睹,医理、药理多少懂一些。

风寒病在大兴几乎就是绝症,能不能治好,三分靠大夫,七分靠自己运气。

这小子除了会拽几句酸不拉叽的诗,狗屁都不懂,他会懂医?还鸿运当头?

“他怎么就好了?”

她一把拉住路过的方世铂。

“姐,你怎么说话呢?好象盼着姐夫不能好似的。”方世铂不满。方世清扬手欲打,凶气逼人:

“说人话!”

“你……”

方世铂差点暴走,到底是谁不说人话呢?

奈何真理只掌握在强者手里,他只能忍一时风平浪静。

“姐夫给自己开了药方,他喝一付药就好了。”方世铂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确认没人他才小声地如实回答。。

“他……?!”

方世清陷入沉思。

如果上次他治好老王下痢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但这次治好风寒症,不会也是碰运气吧?可是据自己所知,他确实只是一个酸秀才而已。

一句话,他本废物,怎么可能有如此高超医术!?

他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他吗?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懂医的?!

他为什么要瞒着自己?!

他扮猪吃老虎到底是何用意?!

或者,他确实全凭运气?

……

方世清心里十万个为什么,想太多了脑仁疼,于是干脆不想。反正他不是自己的菜,就算他成为大兴医圣,在她眼里还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废物。

她转身离去。

方世铂望着她背影,小声嘟囔:“大姐是不有病啊?有病也不叫姐夫瞧瞧,死要面子活受罪!”

他小大人似的摇摇头。

日子过得飞快,眨眼就到仲秋。期间大小事都平淡无奇,孔方在方世清心目中仍然难得以改观,便宜老丈人捎话,他事务缠身,要到腊月底才到家。

方家三姐弟似乎习以为常,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对于孔方而言他完全就是一陌生人,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唯一让他隐隐淡疼的是,据悉犁头山消停没多久又被另一股山匪占据了。

山匪大当家朱重九,人称白面人魔,其人天生异相,身高九尺,长臂如猿,大耳垂肩,偏又生了一对丹凤眼,面白无须。

据传闻其祖上是前朝余孽,与大兴朝廷势同水火。

在大兴朝兴盛时期,朱家销声匿迹。大兴朝立国近百年之后,国势渐微,犹其是自从幼主即位,奸臣当道,朝纲颓废,渐渐天下失心,民心思变,不时有英雄草莽打着各种旗号起事造反,朱家则趁势冒头。

可惜朱家沦落了几代人,到了朱重九一代,皇家贵族血统早已没落。

他虽然重组了朱家军,可惜他干的不是推翻暴权,恢复祖上荣光之事,而是干上打家劫舍的土匪勾当。

他率领八百朱家儿郎,从野猪沟起事,流蹿各地专找土豪大户下手。此人从小熟读兵法,阴险狡诈,因此屡屡得手。

各地官府不是没有追剿,而是他们根本不是朱重九对手,每次派兵追剿不是剿了个寂寞,就是反被朱重九打得满地找牙。

久而久之朱重九名声大噪,天下草莽纷纷投靠,他们一致推举他为天下绿林总把子,拥有人马号称十万之众,大兴幼主听到他名字都会颤抖。

野猪沟距保定府几百里地,天知道他抽哪门子风,竟然亲率几百兵卒流蹿到犁头山安营扎寨。

“姐夫,万一朱重九看上大姐怎么办?听说他已经有二十个押寨夫人。”

方世铂忧心忡忡。

方世清虽然脾气暴燥,但她绝对是保定府第一美女。朱重九风流好色,霸道无比,方世铂的担忧不无道理。最大的忧患是朱重九并非吴麻子之流,方家庄未必是其对手。

孔方满不在乎。

方世清不是不喜欢自己这款小鲜肉吗?说不定她就喜爱朱重九这种孔武有力,味道厚重的老腊肉呢?

“那就让她去当朱重九第二十一位押寨夫人呗。”

话音刚落,身后风哨骤响。

“叭”

一记软鞭狠狠抽他后背上,软鞭撕破三层衣服,抽在他白晰的皮肤上,瞬间皮肉开绽。

软鞭余劲未消,竟然生生将他带飞三尺远,最终他踉跄倒地,啃了满嘴土。

他努力抬头想看清到底是谁下黑手,刚看到一个模糊身影便两眼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方世铂整个人都被吓呆了。

他愣愣地望着孔方,感觉自己呼吸不畅,胸口闷涨,四肢麻木。

“少爷,姑爷,你们这是——”

路过的家丁一脸诧异。

少爷傻了,姑爷卧地不起,背上鲜血淋漓。

方世铂被惊醒,立即撒开小短腿狂奔,嘴里大呼小叫:“杀人啦,姐夫被杀了……”

家丁望着自家少爷风一般消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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