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大商的新律法(2 / 2)
奴隶,帝辛没有改变他们太多的处境,只加了一句,不可轻易伤害奴隶性命。
若奴隶真的犯了大错,可交由当地的县衙来处理,查明之后,才可处置。
在帝辛的安排之下,大商依旧处于一个阶级地位分明的王朝,可在这里面很多事情,又隐隐的发生了一些变化。
商鞅按着帝辛的办法,编撰出来的律法可以说是严明到了极点。
在很多事情,要远比秦始皇颁布的大秦律,还要严苛。
这个律法一经发布,那些百姓和贵族纷纷变了脸色。
他们有些想要闹事,可律法上也有对他们有利的地方,再三权衡之后,他们还是放弃了。
至少,这律法真正约束的是那些残暴不仁之人。
他们大多数人,也不会去犯这些事情,而且有这些律法存在,他们的一些基本权益也得到了保证。
庶民与奴隶几乎不识字,在大商县衙的帮助下,他们也知道了这律法上的内容。
在听到说,有个叫什么科举的,可以让他们成为权利阶层后,庶民几乎喜极而泣。
那些奴仆也很高兴,因为在律法上明确的规定了,依旧他们卖身价位的不同,他们需要赎回自由身的价位。
同时,在主人家同意,或者获得自由身之后,他们也能去参加那个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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