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订盟(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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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遭人追杀时,楚意便心无旁骛地带子檐朝着函谷关的方向策马,经了这半天一夜马不停蹄的逃亡,直到华山附近才被胡亥领人赶上,便就近在公羊溪在华山脚下的医庄落脚。

这里常年由公羊溪自己独身居住,连个药童都不曾带在身边,说是医庄,地方却不大,方方正正的二进院。楚意和子檐分别占了一间厢房,胡亥一行七人凑合一下,勉强挤着住了一晚。等到了午后,她便跟着公羊溪与他们分别相见。

跟在胡亥身边形影不离的青年,生一张生硬坚毅的冷脸,眼角眉梢倒和云婵有几分相似,原就是她的亲兄长。他遥遥见了楚意和公羊溪,浅浅点个头也不多问,只能有公羊溪笑着说道,“这是云婵的兄长,名唤霍天信,别看他跟个闷葫芦似的,整天就知道跟在公子身后,江湖上可有个凶恶的绰号,‘千人斩’,从无败绩。他还有个小名,唤作阿凤,只是平常不大喜欢听见别人这般称呼。至于原因,以后你若听见有人敢这么唤时便明白了。”

“他那把剑,不似寻常。”楚意的目光落在霍天信腰间那把暗金乌木的剑鞘,一眼看上去平平无奇,但要仔细打量,就能发觉此物短于寻常几寸,又细了两圈,却不是匕首形状。

“姑娘眼尖,那把剑确实不是俗物。它的上一任主人,便是多年前于大殿上行刺陛下的荆轲。”公羊溪说得轻飘淡然。

落进楚意耳中,却不甚惊异,“他是怎么得到这把剑的?”

公羊溪摇了摇头,“这件事,他和云婵都不愿说。公子仿佛猜到了,却从不许我们过问。”

正说着,云婵便从子檐的房中推门走了出来,与她们打了个照面。楚意看她神采奕奕,还是忍不住关切一句,“你身上的伤处

怎么样?”

她也不掩饰,挽起袖子给她看过,幸好只是几处不重的淤青,可见这姑娘功夫了得。她又瞧了一眼正随胡亥出门去的霍天信,问,“阿兄他们要去哪儿?”

“许是去山中打猎罢。”公羊溪随意猜了猜,忽而像是想起甚么,一合掌,“呀,在下的药恐怕要熬干了,姑娘抱歉,在下先失陪一下。”

楚意忙不迭点头,“公羊姑娘快去吧,正好我与云婵说说话。”待公羊溪一走,剩下她和云婵大眼瞪小眼,禁不住就笑着在她脸上轻轻掐了一把,“你还真是个没嘴儿的葫芦,瞒我瞒得滴水不漏。不过,即便是奉了公子的意思,有你之前那般拼死相护,楚意谢过。”

熟知云婵老实地轻轻摇了摇头,“不必,是我报恩。”

“我当初不过护过你一次,你何必这样死心眼儿?”楚意哭笑不得。

她又坚定地摇了摇头,“一年前,我和阿兄从上林苑逃出来的时候,你曾把护身的剑舍给我,和少主一起带我们出去。我报的,一直是这个恩。”

那惊心动魄的一天,楚意至死难忘,当然也非常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她难以置信地重新细看了云婵一番,此间又听她道,“还有从前在那笼子里时,我杀红了眼,差点因为惹怒监官被打死,是你及时阻拦。”

果不其然,她这一身浩然骄冷,与楚意初次入百戏园时所见的那个活到最后傲然而立的女子是一模一样。楚意瞧着她,言语不免有几分激动,“原来是你啊,没想到你也还好好活着,真是太好了。”

云婵的眼睛不声不响,“咱们都要好好活。”

待至晚膳前,胡亥与霍天信满载而归,又是山鸡又是野兔的,身后还跟了个娇小玲珑的跟屁虫。那个精瘦的小姑娘,身

着异域胡服,腰间别着一缠虎筋鞭子,露在衣袖裙摆外的手臂小腿是健康的小麦色,纤细的手腕脚踝上都戴着金铃铛,随着她轻盈欢快的一举一动,晃出又甜又脆的清响。她像只黄鹂鸟蹦蹦跳跳地缠在霍天信身边,却没人嫌她吵闹。

她进门来时就瞅见正坐在院中帮公羊溪择菜的楚意,两眼放光地丢开霍天信就朝着她小跑过去,“少主好福气呀,要娶这样好看的姑娘回去当细君。不仅睡着的时候美,睁开眼睛就更美了。”

“小弥,不得无礼。”霍天信在她身后扬声提点。

她却牙尖嘴利地耍横道,“你们中原人怎么这般没趣,这也是规矩那也是规矩的,我就是瞧着人家姑娘生得美,夸两句还得点头哈腰,又揖又跪呀?”

看来她就是公羊溪方才一直在和楚意念叨的“鬼精灵”弥离罗,人如其号,古灵精怪。听说她入千羽阁最晚,据说是去岁入冬前想要盗取汗血宝马麟趾时被胡亥和决明子当场抓获,打不过也跑不掉,只能乖乖留下来卖命。她腰上那盘虎筋鞭子就是千羽阁前人所用的鸾尾鞭,乃决明子亲自借了她用的。

谁想千羽阁竟有如此横祸,谁想出事后那个总是吵嚷着要跑要逃的小丫头反而二话不说,宁死也要跟着胡亥。

她虽娇蛮,却又不乏纯真,楚意见胡亥没有表示,其他人也不打算理会,便起了捉弄人的心思。佯作傲慢地半眯了眼,“既要夸赞,不揖不跪,哪里显得尔心之诚?”

弥离罗未防她这一手,惊得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般不可置信地瞧着她。将她瞧得有些绷不住,噗嗤笑起来,“好了,我逗姑娘你玩呢,可别当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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