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土豪刘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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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搭成奸,官员和地方土豪合力走私、经商的风气完全不能禁止。倒卖马匹,尤其是好马的利润,如此之大,不论陶谦、公孙瓒、公孙越,祖茂,牵穆,入关时候,都会私带少到数匹,多到十数匹,甚至数十匹骑乘马匹入关。

要说不想独吞,自然是骗人的。可能赚到这些钱,是靠朋友、同事、上下级共同努力,损害义气和长久的事情,刘备做不出来。

只有钱分出去,才能安心!

当然,刘备再怎么耿直,也绝不会舍得把50多万钱全部拿去给合伙人均分!毕竟没有乌敏英的关系,谁也不可能一口气从难楼王和乌桓牧民手中买到20多匹好马。

思虑再三,刘备决定,除了卖粮食的9万钱,再拿出7万钱,给祖茂3万,公孙瓒、牵穆各2万,做利润分红。再拿出10万钱,给陶谦、公孙瓒、牵穆、曹豹等做分红和好处费。拿出5万分给亲戚朋党,刘元起、刘德然父子出力很多,张虎提供本金、店铺人工、宴会、住宿,各得1万5千,夏侯博出力不多得5千提成,其余刘朗和同行将士,共得1万5千劳务费。

大笔一挥,就把31万钱划分了出去。

当然,刘备也赚的不少,一趟生意下来,除去沿途开支,还余近30万钱,秒变小土豪。此外,还剩下7匹骑乘好马,9匹挽驮马,粮食2千石,农具、种子、车辆、兵器等若干(前几天在涿郡,用从刘庆手上压榨出来的7万钱,换成1千石粮食和其他物件,另1千石从张郃家换来)。这还不算交给母亲耿氏的1金、二千钱,和地契。

今日才算亲身知晓,即使以两汉之重农抑商,商人竟然还极其富有、豪掷千金的缘由。因为耕田之利十倍,经商之利百倍,从政之利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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