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是亲妈不要的孩子(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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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口气:“你们娘俩整天在琢磨什么呢,咱现在已经有三个孩子了。锦川都算超生,还不知道将来要交多少超生罚款呢,再养一个,咱哪有那个能力啊!”

沈雪屏理了理鬓角垂下来的头发,轻声对章兆桐说:“我总觉得是我上辈子没做好事,这辈子才让我母子分离。我想做点好事赎罪,也许上天垂怜,以后能让我找到我的儿子。”

章兆桐不能理解沈雪屏这种心理。在孩子刚丢失的时候,他着急、心疼,找了好长时间没有找到,渐渐地就认命了,也许那个孩子本就不属于他。

八年过去了,他的心里早已淡漠了那个孩子的印象,他的孩子有锦城、锦园,又来了个锦川,他现在已经很满足。他不想养别人的孩子。

这就是父亲和母亲的区别吧!孩子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十月怀胎从母体里剥离出来,母子有着天然的牵绊。父亲没有经历过孕育的辛苦、生产时的痛苦,他体会不到那种心连心,肉连肉的感情。

这八年的时间,沈雪屏一天也没有忘记过自己生过的儿子,所以她有怨,有恨。

当章锦城跟她说起崔国平的时候,她就共情了,她把崔国平想象成了自己的儿子。她想收养崔国平,并不是真的被女儿蛊惑的,而是出于她对那个被偷走的儿子的怜悯之心、补偿之心。

她了解章兆桐,他不是一个会主动承担责任的人,他有些自私,骨子里充满了利己主义,他是个只对自己好的人。

对于章锦城的特异功能,他还不知道。沈雪屏想,她是不会让他知道的。

如果知道了,她怕章兆桐就不会再为这个家辛苦流汗了,他就会靠着章锦城养家,她不喜欢那样的章兆桐。

尽管她清楚章兆桐的秉性,但朴实的沈雪屏,从来没有过离婚的想法。这也是这个年代女人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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