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其其格扶灵(1 / 4)

加入书签

商容雅得知这些年都是被至林道法师骗了,气得跳脚骂了一整天,又哭了小半晌。当年,就是因为至林道法师的一句“赢火虫活不过十八岁”,魂魄吓得差点飞出去。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儿子就是自己的命根子。赢家就这么一棵独苗,如果像赢秋子那样十八岁就撒手人寰,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了?赢家绝了后,赢家瓷器就会落在富小娥和赢火云那对母女手里,赢家瓷器给她们,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命呢!

多亏了至林道法师一句“封死”赢秋子的魂魄,可以换来赢火虫的命,让商容雅再一次燃起活下去的希望,别说封死赢秋子的魂魄,这天下封谁的魂魄能换赢火虫的命,商容雅都会拼了命的去做,哪怕是自己的命给了儿子,都再所不惜。

这些年被”只能活到十八岁”这个魔咒折磨的,一有点风吹草动,商容雅就提心吊胆的,吓得快要死过去了。在赢火虫十八岁整的那一天,商容雅担心得一宿未合眼,生怕至林道法师的法术不灵,儿子有个三长两短的,去儿子的那院看了十多趟,看见儿子还活着,惴惴不安的心就好受一些。一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她这才放下心来。

这一次,又是要拿命换儿子的命,商容雅已没有当年那么惧怕了。虽然对于死,任谁都会恐惧、不情愿,可是,老天终究开眼了,保了赢家平安,至林道法师无论有多可恨,最终的结果是好的比什么都强。儿子不用死了,自己也不用死了,商容雅又开始高兴了。

不用在初八去死了,今后还有好多好日子过呢,想想就兴奋,商容雅变得容光焕发,在自己的屋子里踱来踱去,忽然想到自己半辈子的积蓄,一刻都等不了,立刻来到儿子赢火虫的小院,要拿回之前搬过来的金银细软。赢火虫并不在,商容雅心急火燎的,开始自己翻,她把儿子房间内,她看到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顺手都装进自己的包裹里,自己的就是儿子的,反过来也可以,儿子的也是自己的。她连赢火虫珍藏的《老黑山图》也一并拿走了。

先前搬来的那些值钱货,赢火虫一动没动,都放在角落的柜子里。商容雅指挥下人全部搬回了自己的小院。这下心里舒坦多了,钱财嘛,还是放在自己的手里最踏实了!

不用去死了可真好!商容雅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情。棺材铺,她打算初八去一趟,把棺材抬回来放在祠堂里,那么贵的棺材,给自己以后留着吧。再去一趟吴带当风秀衣馆,定做几套衣服,吴带当风秀衣馆的衣服确实好看,以后每天都要穿最好看的衣服,不能等到要死了才舍得穿。

还要办一个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儿子赢火虫的终身大事。这次可真不能都由着儿子了,如果这次死了,真的看不到儿子娶妻生子,那得空留多少遗憾啊!商容雅好像死过一次了,再也不想要什么遗憾了。这次要给儿子选一个王公贵族家的千金小姐,谈好了就成亲。早日成亲,早日延续香火,赢家有后,自己的一颗心才能更安稳。

再说不快点下手,儿子肯定要和那个鲜鱼成亲,儿子的那个脾气,拦又拦不住,管又管不了的,鲜家虽然在救赢家这件事上帮了不少忙,也多亏鲜家一家子人救了赢家的命。交情归交情,儿女亲事还是不太合适,总不能因为人家救了命,就把儿子拱手送给人家吧!自古以来也没有这样的说法啊!感谢的话,送点银票去表示一下,也就仁至义尽了,还有什么比银子更实在的了?对!明天就去楚宅送点银两去,人家做了那么多事,我们赢家也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商容雅打定了主意,就开始大都城里的大家小姐里挑选,一定给儿子选一个各方面都出色的贵族女子,鲜鱼那个丫头好看是好看,可是出身太普通了,父亲母亲都是种田的,姥姥姥爷家世还算可以,听说鲜鱼的太姥爷是前朝宰相,这要是当朝的宰相,那说什么都会同意两个人的亲事,可惜不是,那没办法了,我们赢家瓷器的当家人,不能娶一个种田人家的女子。

其其格从宁安府回来了,其其格是和父亲扶灵回来的。

听说奶奶乌仁图雅和爷爷昂格尔过世了,鲜家的这些人都感觉到太意外了。离开大都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几个月未见,二老已经都走了,尤其是奶奶乌仁图雅的过世,让人心里更加难过。

赢火虫自从回到大都,整日里像长在楚宅了一样,白天陪着鲜鱼,晚上就挤到鲜于诗的房里睡。经历过这样的一次生死之后,他一刻也不想离开鲜鱼,无论鲜鱼做什么,他都会安静的在身旁陪着。其其格的爷爷奶奶去世,对他也是一个不小的触动。

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即使从现在开始,和鲜鱼一起形影不离的生活在一起,多说也就四五十年。这一次大难不死,才得以有命和鲜鱼在一起。赢火虫倍感珍惜能活下来,还有机会和鲜鱼在一起。

那一刻,知道自己初八就要死去,赢火虫的心里,比起自己即将死去的悲伤,眼睁睁把鲜鱼推出去,这种痛,对于赢火虫来说,超过了生死。从自己的死,到鲜鱼被至林道法师抓走,担心鲜鱼的生死,所有的一切,在结束之时,都是一种失而复得。失而复得最大的收获就是倍感珍惜。

其其格一家流放,对鲜于诗,赢火虫是有歉意的,本想陪着鲜于诗远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