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第一次商定(2 / 2)
骗与其苟合便是“无礼”。
这种“不仁,不义,不信,不忠”的组织,早就应该被朝廷处理掉。cascoo.net
而在巴蜀的时候,巴蜀的一些寺庙的香火还是很旺盛的。
当年诸葛家作为世家大族,也曾经向寺庙布施过。
但是这种奉养布施,得来的不是这些僧人们口中的“善果”,而是变本加厉的欺骗。
诸葛青云的一个族妹,便是因为常年不见有孕,便被骗到了寺庙当中与僧人苟合。
之后虽然有了身孕,但孩子生下来后,与她的丈夫不像,反而像寺里的僧人。
因此被夫家抓住了把柄,不但退了婚让诸葛家颜面扫地,而且还把这个族妹和孩子一起浸了猪笼。
而那个欺骗民女的臭和尚却是什么惩罚也没有遭受到。
到了他们的嘴中就成了“定数”,成了“孽缘”成了“人生劫数”。
这让诸葛青云就有些坐不住了,采花贼们淫辱妇女有朝廷的律法管辖,是直接杀头。
而这些和尚们偷了良家女子,致使两条性命,一个家庭破碎。到了他们那里就成了“定数”了。
不过这个和尚虽然没有得到官府的惩罚,也没有得到寺庙戒律的惩罚,但是诸葛青云亲自惩罚了他。
诸葛青云给自己的这个小妹和妹夫报了仇,他趁夜将那个臭和尚捆了起来,然后做了一个大号的孔明灯,将他绑在了上面,最后送他“上西天”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