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新家(2 / 3)
成为了我管家一样的存在。
四日后,乔芸来找我。
她看着我,她人高大,可是脸却玲珑,还做出一副挑衅的模样,这可真奇怪,以前她看我都是很迷醉的,这可真是奇怪了。
半天,她却憋出了这么一句话来:“贞华呢,怎么被你一个人霸占了呢。”
我叹息,看来她还是很喜欢跟贞华在一起,听她讲故事聊八卦的。
“你自己没看到吗?她在当老师呢。”
其实她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只不过她是故意来找茬的。
“你这人怎么这样的?从你来了之后,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这就有点不讲理了吧,对于不讲理的人,那我可不会娇惯她的这个脾气,所以我就干脆不说话了。
见我不理她,她就更生气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答应嫁给你?”
“我可从来没这么觉得的。我只是以为你会考虑你父亲的感受,不过你现在的选择挺好的,我很支持你的,嗯,今天正事跟你说一声,谢谢你的不嫁之恩。”
“切,被我拒绝之后,你是不是很有挫败感呀?”
我看着她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觉得这丫头真的是一个小孩子。
“那还真没有,我原本对这婚姻的态度也是随缘的,结可以,不结也是可以的,意义不大。”
“其实我不嫁给你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你太矮了,我可不喜欢嫁一个比自己矮那么多的男人。”
我听她这话真的觉得是特别无语,她为了打击我已经是口不择言了。
在这个世界找一个比她更高的男人,那岂不是最低要求?因为这个世界的男人基本上会比女人高一个头。
“那你今天来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玩味地反问了一句。
我一点都没有生气,虽然我有点自恋,但是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对缺憾美的领悟比一般人要强多了。
这世界追求完美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而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人,也不会拥有爱情。
“找你聊天啊,咱们不能成为夫妻,总还能成为朋友的吧,既然你霸占了贞华,那就给我讲讲外面的故事吧,你不是去外面游历了这么久吗?给我说说你的冒险故事吧。”
这女孩还真的是一个奇葩,虽然说话不好听,但是我也不跟她一般见识,至于讲游历故事,我实在懒得跟她扯,就叫来了乌林,让他替我来应付她。
至于我自己,我觉得自己应该去游历一下其他的两座城池。
在乔方城的东边有一座城池叫金城,那座城池,因为建筑物是用黄色的石头砌成的,阳光之下闪烁着金光,所以叫金城。
而另外一座在西边,叫作飘渺。
据说城池常年隐没在浓雾之中,非常神秘。
我对金城没有什么念想,因为听乔百战说过,金城的战士很剽悍,经常会跟乔方城发生战争。
但是双方的势力均衡,谁也打不过谁,在最近50年,一直都处于休战状态。
倒是那飘渺城,乔方城的人都从来没见过从哪里过来的百姓,也就是说,只听说有这么一座城市,但是没有见过那座城市里的人,更不知道那座城市具体的位置。
甚至有些人怀疑这座城市是否存在,如果真的存在,为什么这么多年了都没见到有人从那里出来过?但是如果从来没有存在过的话,这有关飘渺城的传说又是怎么来的呢?
很好,我决定启程去西边寻找那传说中的飘渺城。
而这一次,我出发之前没有告诉任何人,最后只给贞华留了一个纸条,告诉她我去飘渺城玩玩,无论是谁都不要来找我,我在三年之内肯定回来。
其实我自己也没有信心的,那我为什么要定一个三年之约呢?
因为时间如果超过三年,基本上大家都可以相忘江湖了,如果我还能活着,最多三年,我应该是可以回来的。
我一路向西边走去,走着走着,气温就越来越低了,而且因为昼夜温差极大,雾气也开始变得氤氲起来。
我没有御空飞行,一路上都是靠双腿走的。
因为这一片区域虽然没有怪兽蹲伏,但是空中的怪鸟很多,虽然没有尸鹫那么大只,可是目测翼展也有十米以上,这么大的鸟,可不好对付,我不想被它们啄食。
地面相对要安全一些,虽然也有大型的动物,基本上是食草的。
中间我还路过了一片沙漠,应该跟之前那沙漠是有点关系的,不过沙漠下并没有躲藏触手怪。
只有沙漠狼经常出没,这种沙漠狼有老虎那么大只,成群结队的,如果是落单的人类见到它们,基本上就没得跑了。
就算是我,也基本上直接飞上天空逃走,我来这里是体验生活,看看风土人情的,并不是来打猎的,因为我根本就不吃东西啊。
在我看来,不管是人类还是别的生物,能够在这个世界活下来,都是非常不容易的。
这个世界的能量,除了信仰之力,我别的都不需要。
可惜的是,我现在却远离了乔方城,想获得信仰之力就更难了。
但是我身上一直都有信仰之力的,虽然不多,一直都存在,说明在乔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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